近年來,儘管日本房價的價格持續上漲,但外國人在日本買賣不動產的風氣依舊盛行並未改變。但是很多外國人在買賣房屋時,由於不瞭解日本的稅法及法律,往往會忽略了固定資產稅、不動產取得稅、所得稅等稅金的繳納,甚至有些人會直接無視不繳納。
如若持續拖欠稅金會產生什麽影響?
①產生滯納金
如若未於法定繳款期限内繳納稅款,將根據法定繳納期限的次日起至全額繳清的天數去計算並收取滯納金。拖欠國稅的情況下,逾期天數在繳款期限後2個月以內和超過2個月的滯納金稅率會有所不同;地方稅的情況下,則是逾期天數在繳款期限後1個月以內和超過1個月的滯納金計算稅率會有所不同。
②發送催款通知
根據《國稅通則法》的規定,原則上會在納稅期限後50天以內發送催款通知。
如果在 50 天內並未發行催款通知,並不代表可以免除您的納稅義務;另外,就算超過 50 天才發送,也不代表催款無效。(地方稅則為20天以內)
③財產扣押
如若於催款通知發送後的10天內仍未繳納完畢,身為外國人也會被扣押在日本國内擁有的財產。不動產將由法務局扣押,銀行存款則由金融機構作爲第三債務人進行收取。若在日本沒有可扣押財產的話,將停止執行滯納處分。停止執行的狀態持續3年後,納稅義務將會消失,稱之為「不納虧損」。另外,如果在確認無法徵收的情況下,無須經過3年,將會直接認列為「不納虧損」。
爲了不失去社會信用,事前稅金的掌握非常重要。如若由於各種原因,在納稅等方面有障礙的情況下(無法收受文件或繳納稅金等),可設定納稅管理人替您處理。納稅管理人是代替納稅義務人,辦理有關納稅的一切手續(收受文件、納稅或是退稅款的收取等)。
若您對稅金或納稅管理人等事宜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諮詢,靜候您的蒞臨。
(資料提供:台灣新聞社/本文作者:吉田浩之 黑澤事務所所長)